性格互补的婚姻,一定幸福吗?

时间:2011-02-20 00:00:00浏览量:0

互补,互相吸引是指一方具有的品质或表现出来的行为正好能满足对方的需要,男女在这种情况下容易产生吸引力。

双方不同的心理品质,使个体从对方得到心理上的补偿。例如:具有支配性格的人和具有顺从性格的人倾向于互相吸引,是年轻女性的青春活力与年长男性的成熟产生互补。性格内向的人喜欢性格外向的人是气质上的互补。

互补双方,在对方身上自我理想得到满足。例如崇尚知识但没有机会上大学的人,往往感到高学历的人有吸引力。

互补吸引作用的局限性表现为:相反未必相成。

所谓互补吸引,只发生在么偶写方面、一定范围内,并非在一切方面都是“相反相成”的。价值观和态度方面相反的人之间是绝对不会相互吸引的,能引起互补吸引的是气质、风格方面的不同特点。在比较满意的婚姻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双方在价值观和态度上相似,而在气质和风格上互补。

有些看似互补吸引实质上是相似吸引。例如:有一对夫妇,丈夫全力在职场上打拼,而妻子做全职主妇,一心“相夫教子”,夫唱妇随。看上去他们对职业的态度是完全相反的,其实这是建立在他们对“男主外,女主内”的夫妻角色的共同认知的基础上,各自扮演着不同的角色。这种互补的基础还是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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